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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丨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守护群众舌尖安全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今年来,嘉定区检察院结合“检护民生”专项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时刻牢记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聚焦销售过期食品、未经检验检疫肉类、违规使用不合格照明设施等食品安全问题,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4件,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聚焦食品检查

确保质量安全无虞

柴米油盐酱醋茶,这些生活中的寻常物品,却是公益诉讼检察关注的重点。

6月12日,“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本区某超市售卖过期料酒,区检察院第一时间对被举报超市调查核实。在现场勘验后发现,该超市售卖超过保质期的料酒、黄酒、酱油及自煮火锅等多种商品,过期时间最长达80天。检察人员通过调取进货记录、调查询问等方式,准确认定社会公共利益受损事实。





区检察院及时立案,并依法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对涉案超市销售过期食品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加大对辖区内各超市销售过期食品的查处力度。


行政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对涉案超市及时开展现场检查,责令该超市全面排查所有货架,清理过期或临期食品。对于过期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设立临期食品专区,并设置醒目提醒,建立进销货台账,完善索证索票制度,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聚焦农产品调查

守护餐桌源头安全

为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2月22日,区检察院对本区某林地内存在圈养活禽并销售的情况开展调查。经调查发现,行为人将地块用围墙拦挡,在围墙内用木板、网绳、铁丝网等圈养大量活禽,现场查见鸡、鸭等活禽几十只。另外,存在大量铁质鸡笼及木板搭建的笼舍,地面上污水横流,伴有恶臭等异味,且在大门处贴有“散养鸡”及电话的广告牌,现场未发现营业执照、有效检疫证明。上述饲养、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活禽问题,不仅对林地资源造成破坏,同时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区检察院遂立案调查并向属地政府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相关行为进行处理。



属地政府立即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约谈场地负责人,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对圈养鸡鸭的笼舍、大门口广告牌进行拆除及翻土处理。



聚焦“生鲜灯”整改

保障消费真实透明

自2023年12月1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生鲜灯”监管盲区,对农贸市场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



整改前

本辖区内部分农贸市场、沿街商铺销售生鲜肉类的摊位悬挂使用能够改变肉类色泽的“生鲜灯”,在灯光照射下肉类呈现粉红色泽,与在普通照明灯下显示的色泽大相径庭。“生鲜灯”的使用影响到消费者对食用农产品新鲜度的感官判断,隐瞒食品不新鲜、变质或受污染等问题,易导致消费者购买不新鲜肉类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区检察院对上述情况立案调查,依法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农贸市场、饭店等使用不符合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照明设施的行为予以查处,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被建议单位对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并接受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依法对上述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作出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

整改后


目前,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农贸市场、商超内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使用照明设施情况进行专项排查,共摸排商户243个,发现问题6个,责令整改5个,依法作出行政处罚1个,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


聚焦环境卫生整治

营造良好就餐环境

外出聚餐已经成为生活中的常态,就餐环境是消费者选择餐馆的重要考量因素,也是食品卫生安全的外在体现。

4月29日,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某饭店厨房内环境脏乱,油水分离器上方管道呈敞开状,管口处用塑料网盆对管道内油水进行滴漏分离,隔油池内油脂、污垢堆积,异味刺鼻,且构造不符合规范,无法起到油水分离作用。经对饭店餐厨废弃油脂记录台账进行检查,发现该饭店未按照要求建立餐厨废弃油脂记录台账。区检察院依法立案调查,并向属地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对上述问题依法进行整治,全面规范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属地政府依法对涉案饭店作出行政处罚,同时以该案为契机,组织城管、居委等共同对辖区餐饮店铺开展专项检查和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对相关经营者提醒教育,并向油脂收集处理企业进行提示,加大定期收集处理频次,有效杜绝相关问题的再次发生。



供稿丨公益检察部门 袁航

执行编辑丨刘金芳

责任编辑丨杨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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